法律分析: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是兩種:1.不含增值稅的買價(如果發票是含稅價格,要先除以1.17,先換算成不含稅的價格);3.最低計稅價格(當如有無法確定買價的情形,如:獲獎得的車輛等,則按國家稅務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算繳納車輛購置稅).交車輛購置稅的方法:1、辦理時先要在征稽所免費領取一張《申請繳納購置稅表》,只要在表格左下方的“申請人簽名處”填上與銷售發票上的購車單位一致的名字即可,其它不用填寫。2、填好后隨銷售發票(含復印件)、合格證(含復印件)一起交給辦理人員。算出具體稅額后,就可向辦理人員交納購置稅。3、帶齊車輛合格證及復印件、進口車輛提供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及復印件,商品檢驗單及1份復印件。同時,還要帶好購車發票原件,車主證件及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