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故發生等到交警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傷者一方可以去交警隊領取認定書,同時向交警查詢事故車輛的投保公司等信息,聲明傷者情況危急,急需住院治療費,要交警開具以保險公司為接收人的墊付通知書。
2、持先行墊付通知書、事故責任認定書和傷者本人身份證件到車輛保險公司,和相關負責人溝通,申請先行墊付。
3、初步審核通過后,保險公司會要求傷者方提供住院病歷、醫藥費用單據等進行核實,這時傷者一方應該將上述材料原件交給保險公司,但要注意做好材料交接手續。
4、保險公司同意墊付后,一般會要求由患者所處醫院的財務部門以傳真的形式,將醫院銀行賬號發給保險公司。
5、保險公司會將墊付款直接打到醫院的銀行賬戶,傷者的治療費用將會從中支付。余款則由醫院退還傷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