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候審人須要遵守法律規定,不得有損社會秩序和犯罪偵查工作。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可以與其他被捕嫌疑人通信,取決于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應當遵守法律和有關規定,不得有損社會秩序,不得影響犯罪偵查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判期間,不得有下列行為:與犯罪組織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聯系,串供、偽造證據或者威脅、引誘、賄買證人、鑒定人,妨礙證人、鑒定人作證或者提供證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提高律師質量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三條:律師應當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律師職業道德等方面行使自己的職業權利和履行職業義務。律師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客戶的秘密,不得為客戶從事非法活動提供幫助。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不得與其他被捕嫌疑人通信,如果是律師與其他被捕嫌疑人通信,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違反規定的話,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