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治安處罰總體來說從屬于行政處罰,是其重要組分之一,但在具體方面例如處罰方式等會有所差異。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只有警告、罰款、拘留和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這幾種行政處罰除此之外,還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執照、許可證等,且是否適用拘留、罰款數額大小等也不盡相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