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主體不適格的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保證合同;機關法人擔任保證人的保證合同,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及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擔任保證人的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