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債權人或債務人如何向法院起訴對方的相關流程。債權人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審理案件的時間也有所不同,當庭宣判的判決書會在十日內發送,定期宣判的判決書則會在宣判后立即發給。如果被告不到庭,法定時限過后也不上訴,判決即行生效。而對于二審判決,一旦審判作出,則立即生效。
法律分析
被告一直未能收到判決書的,如果是一審判決,可以通過留置送達、郵寄送達或公告送達等方式進行送達。如果是當庭宣判,判決書應該在十日內發送給被告。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應立即發給被告。如果被告不到庭,法定時限過后,被告也不上訴,判決即行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一旦審判作出,立即生效。
一、債權債務糾紛債務人應當怎樣起訴債務人呢
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程序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1、債權人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可以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仍不執行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二、欠錢不還的人如何去起訴他
起訴欠錢不還的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起訴狀、欠條等證據,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6.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仍不支付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拓展延伸
行政訴訟一審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的規定是什么?
1、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案件的,法院會在6個月內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2、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結語
被告一直未能收到判決書的,可以通過留置送達、郵寄送達或公告送達等方式進行送達。如果是當庭宣判,判決書應該在十日內發送給被告。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應立即發給被告。如果被告不到庭,法定時限過后,被告也不上訴,判決即行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一旦審判作出,立即生效。債權債務糾紛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立案,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法院審理案件后,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仍不執行的,可以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審程序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審程序 第一節 公訴案件 第二百零三條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且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五條 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更為適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