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撤銷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的原因包括基于重大誤解、欺詐、顯失公平、強迫等情形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網簽房屋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
網簽房屋買賣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許可證,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后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不填或漏填。
(3)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4)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5)網簽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