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定義不同。應急預案是指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預案等。應急措施是指在遇到突發事件時采取的應急措施。2、側重點不同。應急預案一般應以綜合防災預案為基礎,重在謀劃、提前謀劃。一般應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建立應急措施,重點放在處理方法和處理方法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五條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國家建立重大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減少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