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需對受害人家屬進行的賠償。
現役軍人如果個人行為的,交通肇事后,牽涉民事賠償的,與普通民眾一樣承擔責任,受害人可以通過公安機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按承擔責任要求賠償。現役軍人交通肇事需要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移送部隊有關部門處理。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軍人違法是與普通人一樣要依法接受處理的,不同的只是負責偵查、審理和判決的單位是軍隊內部相關部門而不是地方司法部門而已。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條
軍隊、武警部隊人員、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需要對現役軍人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軍隊、武警部隊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