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更加靈活的經營機制,對客戶準入門檻較低,可以提供多樣化的抵押擔保方式。貸款審批效率較高,手續簡便實用,資金到賬速度快,因此深受城鄉居民和小微企業的歡迎。然而,小額貸款公司也存在五個方面的短板制約,包括收入來源和融資渠道單一,盈利能力不強;扶持政策缺乏,發展后勁不足;對客戶信息查詢存在障礙,客觀上增加了信貸風險;管理水平不高,風險控制存在隱患;前景不明朗,缺乏長期的
法律分析
小額貸款公司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更加靈活的經營機制,對客戶準入門檻相對較低,可以提供多樣化的抵押擔保方式,貸款審批效率較高,手續簡便實用,資金到賬速度快,這些特點使得小額貸款公司深受城鄉居民和小微企業的歡迎。但正因為小額貸款公司非正規金融機構,無論是從內生因素還是從外部環境來看,都存在著與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短板制約,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收入來源和融資渠道單一,盈利能力不強。
從收入來源看,小額貸款公司只能經營單一品種,即專營小額信貸業務,而不能經營票據、資產轉讓、委托貸款等一些低風險業務,貸款利息收入是其唯一的獲利手段,且放貸對象多為級次比較低、風險難評估的“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控制難度較大。從融資渠道看,小額貸款公司多吸收民間資金,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受到政策的諸多限制,即便能夠從銀行獲得貸款,貸款成本也很高,小額貸款公司一般都是在自身發放的貸款到期后再重新放款,資金流動性不強,從而導致其綜合收益率不高。
(二)扶持政策缺乏,發展后勁不足。
一是稅負相對較重。小額貸款公司在性質上屬于一般工商企業,在稅收上也按照工商企業繳稅,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及附加等,一般超過收入的30%.以某小額貸款公司為例,其執行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4倍,資金利用率達80%,而其年均綜合收益率只有9.3%左右,即:5.6%×4×80%×(1-25%)×(1-5.7%)-3.3%=9.37%,其中5.6%為2012年7月份后6個月貸款基準利率,80%為資金利用率,25%為所得稅率,5.7%為營業稅率及附加,3.3%為營業成本。二是不能享受涉農貸款補貼政策。金融機構發放涉農貸款可以享受國家財政補貼和地方政府獎勵,小額貸款公司卻不能,需要給予同等待遇。三是不能享受利率優惠政策。小額貸款公司在性質上不屬于金融機構,對外融資不能執行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而只能依照企業貸款利率融入資金,成本偏高。同時,小額貸款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只適用于一般工商企業的活期存款利率,遠遠低于金融企業同業存放利率,收益又偏低。
(三)對客戶信息查詢存在障礙,客觀上增加了信貸風險。
目前,小額貸款公司信貸業務大都未加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無法及時查詢、了解借款人的信用信息,造成經營風險的增加,也影響了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信息的完整性。從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情況看,雖然在發放貸款上履行了擔保、抵押手續,但也存在部分手續不完善的問題,如用房屋抵押貸款,有的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有的有土地證而無房產證,為方便快捷地發放貸款,雖通過有關部門辦理了相關登記手續,但一旦發生糾紛,維護債權也有一定的障礙,增加了貸款的潛在風險。
(四)管理水平不高,風險控制存在隱患。
一是小額貸款公司普遍人手少、專業技能弱,無法避免操作失誤,如貸款資料不齊全、不規范,缺少客戶重要背景資料、申請人征信資料等;二是小額貸款公司目前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發放貸款多憑“感性認識”,比較看重企業品牌、企業家個人品質和信譽,缺乏銀行嚴密科學的風險防控體系;三是可能會為了一味追求“簡便快捷”而忽視某些必要操作,如忽略企業提供《貸款卡》,車輛不辦理過戶手續等。這些操作都可能為小額貸款公司的長遠經營留下風險隱患,極易引發法律糾紛。
(五)前景不明朗,缺乏長期的經營戰略。
由股東發起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初衷就是想轉制為村鎮銀行。按照《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的暫行規定》,經營三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連續盈利,不良貸款率低于2%,引入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最大股東,就可申請轉制為村鎮銀行。以湖北省為例,從目前情況看,還沒有一家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實際情況是,很難找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入股。因為銀行入股要拿出一定的資本金,不僅影響自身資本充足率,同時還要為小額貸款公司以前發放的貸款承擔風險責任,因此還不如自己申請設立分支機構。
法律依據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2011-01-08) 第二十一條 因清理清退發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2000-11-10) 第二十七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聘請具有會計、資產評估和法律服務等資格的中介機構協助開展業務。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2011-01-08) 第十九條 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