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于2020年9月29日批準發布,并將于2021年4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信息。
法律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序、體系構成和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罝方案的主要內容以及附件信息。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核電廠、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