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婚后的住房補貼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住房補貼可以將其視為工資的一部分,婚后取得的工資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除此之外,住房公積金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