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單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員傷(亡)或第三者財物損失的單方交通事故。舉例:碰撞外界物體,自身車輛損壞,但外界物體無損壞或者無需賠償。事故處理及保險索賠程序:單方肇事是最為常見的一類事故,因為不涉及第三者的損害賠償,僅僅造成被保險車輛損壞,事故責任為被保險車輛負全部責任,所以事故處理非常簡單。第一步:報案事故發生后,保留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第二步:現場處理
1、損失較小(一萬元以下),保險公司派人到現場查勘,并出具《查勘報告》
2、損失較大(一萬元以上),如查勘員認為需要報交警處理,會向交警部門報案,由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并出具《事故認定書》;第三步:定損修理
1、車主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并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第四步:提交單證進行索賠理賠:收集索賠資料交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第五步:損失理算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后進行理算,以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第六步:賠付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會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后的金額,向車主指定帳戶劃撥賠款。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判斷所謂責任推定,是指在預先設定的某種情況下,當事人應負某種責任,而不論其是否該負某種責任。它是在特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責任推定由下列幾種情況: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均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若各方處同等程度,則負同等責任;各方處不同等程度,則推定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