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父母打孩子,是對孩子進行教育,所以孩子還手并不構成正當防衛。當然如果父母有故意打孩子的意圖,孩子是可以還手防衛的。
兒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但是若是兒子的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那么就屬于防衛過當,需要負刑事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沒威脅到生命,還手屬于互毆,去派出所也是教育調解。如果父母年老還打你,你就不要還手了,出人命的話,就是刑事責任,要吵起來了就走開,能避則避吧。
防衛過當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形。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