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省要實行緊急狀態,應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而國務院進行緊急狀態,需要行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4 喳財網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3002352號-9
違法及侵權請聯系:TEL:15388973111 E-MAIL:how15388973111@126.com 本站由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王興未律師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