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中國氣象局制定,氣象災害種類和級別是由中國氣象局局務會議審議且頒布通過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第五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的氣象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接受同級氣象主管機構對其氣象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4 喳財網 版權所有
贛ICP備2023002352號-9
違法及侵權請聯系:TEL:15388973111 E-MAIL:how15388973111@126.com 本站由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王興未律師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