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保持鎮定,嚴格按照以下五個步驟正確處置:①立即停車→②采取安全保護措施→③保護現場→④迅速報警或“私了”→⑤立即疏散。第一步:立即停車。車輛駕駛人員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懷疑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停車。第二步:車輛駕駛人停車后,應當立即采取以下安全保護措施:(1)拉緊手制動;(2)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3)設置警告標志牌。第三步:保護現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并留下后果的具體場地和空間范圍。(1)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當事人必須使用肇事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應當在路面上標明肇事車輛的位置和傷者倒地的位置。(2)對于“私了”的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填寫并簽字確認交通事故協議書“事故事實”、并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再撤離現場,避免先行撤離現場后賠償協商不成無法認定事故現場和事故責任。第四步:迅速報警或者“私了”。(1)對于依法不能“私了”(包括依法不得“私了”和無法達成“私了”協議)的道路交通事故,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等待交警處理。(2)對于依法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a.當事人在簽字確認“事故事實”并保留拍照或者劃標現場事故現場位置后,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賠償事宜;b.對于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撤離現場前應當先簽字確認“事故事實”)再進行協商賠償事宜。第五步:立即疏散。由駕駛人員或者車上其他人員(駕駛員死亡或者無法行動的)組織疏散,防止次生事故。最后,出險后當事人應當在48小時內或者保險合同約定時間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即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了保險事故。否則,因未及時報案,導致保險公司對事故的保險責任、損失無法認定時,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一、開車把別人車刮了跑了算肇事逃逸嗎
把別人車刮了跑了屬于肇事逃逸的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都是屬于肇事逃逸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