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停繳后貸款利率可能會上浮,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公積金斷供短時間沒關系,但需要在六個月內(nèi)繼續(xù)繳存公積金,現(xiàn)在很多城市都已經(jīng)開放個個人工商戶和自由職業(yè)者繳存公積金了,即使沒有單位,也能正常繳存;在一些必須由單位繳存的城市,可以辦理公積金掛靠手續(xù),由掛靠單位替繳納公積金。總之,公積金還得繼續(xù)交,如果斷供過長,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重新評估貸款合同,貸款利率會上浮。
第二,對已經(jīng)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jù):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