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公證遺囑不需要繼承人同意。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證遺囑是所有遺囑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一、遺囑執行人可以執行哪些事務
《民法典》規定遺囑執行人可以清理遺產、管理遺產以及公開遺囑內容等。公民訂立遺囑可以采用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的方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證遺囑是所有遺囑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遺囑繼承中間定義是什么
《民法典》規定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指定繼承人獲得財產所有權。公民訂立遺囑可以采用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的方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證遺囑是所有遺囑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三、活著時候可以寫遺囑嗎
活著時候可以寫遺囑。遺囑可以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和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具體如下: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公證遺囑未經公證撤銷,都是有效的;
2、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