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一旦公證遺囑生效,就只有公證書中指定的公民才具有繼承權,其他繼承人都沒有繼承權,即使反對也不能使公證遺囑失效。
一、立房產遺囑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立房地產遺囑的注意事項:
1、遺囑的內容應當合法、詳細。老年人只能在遺囑中約定自己財產的繼承,涉及他人財產的部分無效。老年人死亡后,遺囑不涉及的老年人財產由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還需要注意的是,老年人在訂立遺囑時,應注意給在世時養育的無生活能力的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2、立遺囑要慎重考慮,不能盲目沖動。選擇合適的遺囑形式,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遺囑的形式有口頭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見證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錄像遺囑等。其中,律師見證和公證遺囑是一種專業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公證遺囑需要再次公證才能生效。
二、遺囑需要到公證處公證嗎
寫遺囑不是必須要去公證處公證的,但是,公證遺囑效力是最高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遺囑的形式包括:公證遺囑(效力最高)、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不公證的遺囑如果具備以下條件,是有效的:(1)遺囑人立遺囑時頭腦要清醒,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三、公證過的遺囑哪些情況下會失效
經公證的遺囑在下列情況下也可能失效:
1、遺囑內容侵犯國家、公眾或第三人的利益;
2、立遺囑后遺囑人以事實行為改變遺囑;
3、遺囑取消了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繼承權;
4、遺囑不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5、遺囑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證遺囑,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他一份全部失效;
6、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經法院判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和變更遺囑。有幾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終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