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規定產假九十天左右。產假申請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產假申請流程: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準。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準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一并遞交上級。產假請假條中有幾大要素不可少,申請單位的領導、申請原因、假期時長、申請人簽名、申請時間以及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條文附件。當然最后還必須要有感謝語,這個是基本規范語也是基本的禮貌。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常規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至于晚婚晚育的增加產假情況,新勞動合同法沒有具體規定。具體實施情況各地不一,一般是零到三十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沒有晚婚晚育產假),建議參照當地計劃生育條例。另外除法定產假外,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能違反勞動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