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看自身損失是多少,如果腳被撞腫了,需要在家修養(yǎng)半個月或者一個月,因而無法參加工作造成誤工,醫(yī)療費和檢查費的費用加上務工造成的損失,與八千的數(shù)額差不多的話,那么索賠八千就是合理的。
如果檢查費、醫(yī)療費和其他損失的費用加起來也才幾千,距離八千還差很多,這種情況索賠八千顯然不合理,加之如果被撞認定我方負主要責任,那要求對方高額賠償就更不合理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