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交通事故后。
車輛第一步、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雙閃。并在車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離城市道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200米。做好這些之后,就能很好的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第二步、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拍照的時候一定要從多個角度進行拍攝,雙方的車牌也一定要拍攝清楚,路面分道線也一定要拍進去,這些照片都可以作為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第三步、我們要請對方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年檢合格標志、強制保險憑證。如果對方不肯出示,就可能存在問題。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拍照確定對方駕駛員,以便留作證據。第四步、及時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交警未趕到事故現場之前,千萬不要隨意移動車輛。如果雙方在未達成協商之前,就把車移動到了路邊,那保險公司是完全有權利拒絕理賠的。第五步、如果雙方協商處理沒有結果,就及時報警。等交警趕到現場,劃分完事故責任之后,再填寫完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整個流程就算是結束了。
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怎么申請車輛傷殘評定
傷殘鑒定通常有以下兩種委托方式: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車禍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2、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后一般先征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
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會被如何處罰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