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情形如下:1、開發商在被買受人催告后三個月內未交付房屋;2、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3、交付核驗后確實屬于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情形;4、質量問題導致房屋無法正常居住的情形;5、法律規定的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條第一款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請我剛去年購買的商品房,今天收房驗戶時候房頂出現多處嚴重裂縫,這能申請退房嗎?
交房驗收樓頂裂縫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能夠退房。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限期整改,裂縫不能修復或經修復仍不能達到約定質量標準的,業主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你好,我去年買的商品房13樓,最近裝修看到我的承重裂縫
商品房裂縫購房者可以參照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依法進行修復及損失賠償;超過保修期的,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修復責任;房屋開裂導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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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裂縫購房者可以參照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依法進行修復及損失賠償;超過保修期的,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修復責任;房屋開裂導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樓上裝修,樓下屋頂有裂縫怎么辦?
一、樓上裝修樓下屋頂裂縫如何處理1、樓上裝修樓下屋頂裂縫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1)和樓上住戶進行友好的協商溝通,商量解決辦法;(2)如果樓上住戶不配合協商,可向本小區物業進行舉報,讓物業協商解決。2、法律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三)允許施工的時間;(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五)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六)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七)管理服務費用;(八)違約責任;(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第三十三條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于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向裝飾裝修企業追償。裝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氣管道和設施造成損失的,由裝修人負責賠償。二、業主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業主維護合法權益的方法具體如下:1、業主應及時地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投訴;2、若是無法及時得到滿意的處理或答復,業主有權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向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您好,我去年買的商品房13樓,最近裝修看到我的承重裂縫
商品房裂縫購房者可以參照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依法進行修復及損失賠償;超過保修期的,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修復責任;房屋開裂導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該內容由 范曉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