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并不需要公證即可生效。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也就是要實際交付贈與財產贈與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就不能撤銷贈與。
(一)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二)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2、贈與書;3、
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