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屬于,可以續簽。已在本市申領過居住證,有效期快到或已到的居民,可向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出居住證續簽要求。辦理材料:(一)居住證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業務時,應當同時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及有效聯系方式。(二)《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三)提供下列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3)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4)用人單位出具住宿證明原件;(5)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6)提供居住房屋地址的二維碼。辦理流程:(一)申辦人帶齊材料,到居住地附近派出所。(二)領取并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辦理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三)派出所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進行簽注續期,辦理完畢。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衍生問題:居住證過期一個星期算過期嗎?不算,要60天才算。一、居住證續辦提前多久,申請人可以在居住證到期前兩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續辦申請,單位人事專員向受理點申報:1、用人單位網上注冊。2、用人單位人事專員憑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原件(附復印件)及代碼證磁卡等,至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所在地的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進行單位注冊審核。3、續簽請區分以下兩種情況:申請續簽時,個人工作單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個人或單位登陸系統,點擊“續辦申請”,修改個人信息。申請續簽時,個人工作單位已經發生變化的:新單位首先上網登陸,然后為個人進行網上注冊,填寫個人信息,若個人用戶名已被占用,則改為以個人名義登陸(個人初始密碼111111),點擊“續辦申請”,修改個人信息。4、單位為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并點擊“審核”按鈕,單位需為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5、審核完畢后,單位將相關申報材料遞交至受理點。6、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將通過信函、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單位或個人審批結果,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陸,了解審批進度和結果。7、根據受理點通知的時間和地址,單位人事專員持有效身份證明及單位介紹信前往領取《辦理通知書》副聯。(若原居住證為2004年10月1日前簽發的,需至指定地點領取新版居住證)。8、經審核通過后,需在本單位內公示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名單,有特殊情況不能公示的,應報市或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