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居住證,上面的簽發日期是不可以修改的,但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修改現今居住的地址。新版居住證簽發之日起,滿一年后,居住證使用功能將中止。每年都需要年審,需要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的。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