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國家沒有責任,所以,國家不會進行任何賠償。 當然,如果因自然災害導致受災人生活困難或者需要救助的,國家會給予適當的救助或者補償,但不會是賠償。因為,在法律上,賠償責任的前提是具有過錯,沒有過錯,就沒有賠償的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