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警銜津貼標準如下:二級警員64元,一級警員68元;三級警司72元,二級警司76元,一級警司80元;三級警督85元,二級警督90元,一級警督95元;三級警監100元,二級警監105元,一級警監110元;副總警監116元,總警監123元。法律依據:人事部、財政部《關于人民警察實行警銜津貼問題的通知》 三、警銜津貼標準。實行警銜津貼的人員,按銜級執行相應的津貼標準。各銜級每月的警銜津貼標準為:二級警員64元,一級警員68元;三級警司72元,二級警司76元,一級警司80元;三級警督85元,二級警督90元,一級警督95元;三級警監100元,二級警監105元,一級警監110元;副總警監116元,總警監123元。實行上述警銜津貼標準后,人民警察原工資標準高出其他行政人員的部分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