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署裝修合同時,需要注意合同主體不明確、合同權利義務不清、書面文件不完整以及變更事項不明確等陷阱。如果出現裝修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其中,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是處理裝修合同糾紛的四種方式。在選擇處理方式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法律分析
在簽署裝修合同時,需要避免一些常見的陷阱,例如合同主體不明確、合同權利義務不清、書面文件不完整以及變更事項不明確等。如果出現裝修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一、簽裝修合同要避免哪些陷阱
簽裝修合同要避免的陷阱:
1.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有效構成要件。
2.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系方式,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并進行核對。
3.權利義務不清
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甲乙雙方應盡的義務。在合同中應逐一細化,讓雙方的責任歸屬更加明確。
4.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因為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并簽定書面的變更協議。
5.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于裝修公司之外的。
二、裝修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裝修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合同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請求個人或者調解機構調解;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裝修合同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此種付款方式簡單、明確,受到的外力影響因素較少,手續相對單一。
2.分期付款。此種付款方式約定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商協商,將購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3.其他方式。在實際銷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銀行按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兩種。
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債務抵消,易貨交易等。
結語
裝修合同是房屋裝修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簽訂裝修合同時需要注意避免一些常見的陷阱,如合同主體不明確、合同權利義務不清、書面文件不完整以及變更事項不明確等。如果出現裝修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其中,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是處理裝修合同糾紛的四種常見方式。在選擇付款方式時,可以考慮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具體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2021-07-19) 第十三條 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說明,建設單位應當在初步設計階段將設計文件等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抗震設防審批。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審查,對采取的抗震設防措施合理可行的,予以批準。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意見應當作為施工圖設計和審查的依據。
前款所稱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國家現行標準所規定的適用高度和適用結構類型的高層建筑工程以及體型特別不規則的高層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2008-08-01)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
建筑法(2019-04-23) 第六十條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筑工程竣工時,屋頂、墻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