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的上級,這個問題比較含糊,應當是公安局的上級,在中國公安局的上級一個是上級公安機關,另一個就是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屬于雙重管理,即歸地方政府管轄,又歸上級公安機關管轄。業務上接受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人事、財務等方面往往由地方政府領導。
公安部是全國的公安機關的領導機關,省公安廳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目前的省直管縣的體制,除省公安廳機關外,分別在各市、縣(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公安派出所。 省公安廳受本級政府管理和領導,業務受公安部指導,以及監督。 市縣公安機關受上級公安機關和地方黨委、政府雙重領導和管理。 鐵路、民航、林業公安局、處,列入公安廳序列,受主管部門和公安廳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公安廳領導為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