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管公安局上級單位根據地域不同上級管理不同。公安局上級管理單位分別是中央: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公安部;省級:省委、省政府領導公安廳;地級:市委、市政府領導公安局;縣級:縣委、縣政府領導公安局。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部、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第三條公安部在國務院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公安工作,是全國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區域公安工作的領導、指揮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