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項都是有關重大的、國內外關注的事項,內容莊重嚴肅,體現著國家及其權護籂篙餃蕻祭戈熄恭隴力機關的威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發布的規章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布的規章。 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發布的規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不一致的,以及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之間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者裁決。行政機關對上級機關的通知,則必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