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確定自己的違章確實依法應不予處罰或免于處罰。申訴之前,要先去交警隊處理違章,交上罰款,扣分,這時候會收到交警隊發的處罰決定書。這里交的罰款,一旦申訴成功,違章撤銷,罰款會返還。2、在交警隊相關部門要一張行政復議申請表,然后拿著填好的行政復議申請表、處罰決定書、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3、所有證件最好都拿著原件和復印件,到時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辦,需要出具代辦人的身份證和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4、注意,填寫申訴表時,里面有一項是撤銷處罰的理由,填寫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據寫上,這樣可以提高申訴的成功率。手續辦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內公安機關就會把裁決結果通知,也許會撤銷違章,也許會維持原判。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按規定停車怎么處理
1.公交站: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2.橋上:直接罰200元并記6分。3.標有黃色實線的路段:200元罰款,記3分。4.有禁停標志的路段:200元罰款,記3分。5.高速導流線區域:直接扣12分,罰款200元。6.高速匝道口:罰款200元記3分。
不按規定停車怎么處罰
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是違章,處罰是:扣3分,罰款20-200元。不按規定停車具體分2種情況:按照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即駕駛室內有駕駛人的),可罰款50處理,也可進行告誡(電子監控查獲的罰款50處理);按照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即駕駛室內無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罰款150元,至于扣分是看情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該內容由 徐麗華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