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約定金和成約定金的法律效力與主合同是否生效無關。訂約定金在意向書等協議中設定,實際交付后即產生法律效力,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一方實施定金處罰。成約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若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然而,若主合同已履行或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法律分析
1、訂約定金。訂約定金的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系。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2、成約定金。成約定金指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拓展延伸
租房交了定金,房東拖延簽合同,租戶權益受損
當租房交了定金后,如果房東拖延簽訂合同,租戶的權益將受到損害。這種情況下,租戶可能面臨著無法正常入住的困擾,無法享受租賃房屋的權益。拖延簽合同可能導致租戶無法獲得法律保護,無法享受租賃期間的權益和保障。租戶應該及時與房東溝通,要求按照合同約定簽訂合同,并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果房東仍然拖延簽合同,租戶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爭議,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結語
定金在合同簽訂中起到重要的擔保作用。無論是訂約定金還是成約定金,其法律效力都與主合同的簽訂有關。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定金義務,以確保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對于租房交定金后房東拖延簽訂合同的情況,租戶應積極維護自身權益,與房東溝通并保留相關證據。如若無法解決爭議,租戶可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七百四十條 出賣人違反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絕受領出賣人向其交付的標的物:
(一)標的物嚴重不符合約定;
(二)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