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房定金后遲遲不簽租房合同建議繼續向出租方索要,暫時無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復印件并在上面加蓋“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印章,出租人拒絕訂立租賃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可以隨時解除房屋租賃關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