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如果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追訴期是五年。情節嚴重的,追訴期是十五年。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非法傳銷罪是如何量刑的
非法傳銷罪量刑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處罰金。情節嚴重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直接或者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等。
二、傳銷可以用詐騙立案嗎
傳銷可以用詐騙立案,具體需要根據事實情況進行。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構成宣傳傳銷活動罪怎么處罰
宣傳傳銷活動罪的量刑標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