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通過技術偵查手段進行手機定位,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偵查和逮捕。只有案件達到刑事案件受理標準,并已立案,才能申請進行手機定位。對于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不會采用技術偵查手段。偵查機關應當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材料,并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進行拘留和逮捕,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須依法逮捕。
法律分析
派出所通過特殊的技術偵查手段來定位找人。定位來找人是警方采取技術偵查手段的其中一種方式。手機號可以在運營商配合下對嫌疑人進行基站定位;可以通過對嫌疑人的網上動態進行概略定位。而后者也就是手機號定位找人是目前警方找犯罪嫌疑人定位的主要途徑。但要想讓公安局進行手機定位,進行技術偵查,案件的性質必須達到刑事案件受理標準,且已經立案的。有了公安機關的立案決定書,再由辦案單位向技偵部門申請,經嚴格的審批程序,經批準后就可以進行手機定位了。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是不會使用技術偵查手段的。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拓展延伸
派出所的調查技巧:有效尋找涉嫌犯罪人員的方法
派出所在尋找涉嫌犯罪人員方面采用多種調查技巧,以確保有效的調查工作。首先,他們會收集相關的情報和線索,包括目擊證人的陳述、監控錄像、電話通話記錄等。其次,他們會進行現場勘查,尋找物證和痕跡,例如指紋、DNA等。此外,派出所還會與其他執法機構和社區合作,共享情報和資源,以加強調查的力量。他們會利用技術手段,如數據分析和人工智能,來篩選和識別潛在的嫌疑人。同時,派出所也會通過秘密調查和偵探工作,進行潛在犯罪網絡的滲透和摧毀。通過這些綜合的調查技巧,派出所能夠更加高效地發現涉嫌犯罪人員,并為社會安全提供保障。
結語
通過技術手段進行定位找人是警方的一種重要偵查方式。公安機關在案件性質符合刑事案件受理標準且已立案的情況下,可以依法申請進行手機定位。派出所在尋找犯罪嫌疑人方面采取多種調查技巧,包括收集情報線索、現場勘查、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等。通過綜合運用各種手段,派出所能夠更加高效地發現犯罪嫌疑人,確保社會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采取技術偵查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措施種類、適用對象和期限執行。偵查人員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對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機關依法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并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