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鑒定必須是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不要去其他司法鑒定鑒定機構,或外地相關鑒定機構做,去司法鑒定機構或外地鑒定機構做的傷殘鑒定結論,一般都不會被采信,做了也是白做。
2、工傷待遇的仲裁裁決一般都是終局裁決,如果勞動者不起訴,裁決是直接生效的。
也就是說,髕骨骨折在沒有被國家認可的單位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尚且談不到理賠的事宜。而且,骨折一般都是能夠評得上傷殘等級的,肯定工傷理賠不是能一步完成的。到底是不是工傷也并不是以公司和勞動者本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例如自己根本就不遵守機器操作流程才導致的安全事故,公司是不負責的。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是什么時候?
1、傷殘鑒定的時間:明確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一般來講,提前鑒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后鑒定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后及時評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肢體鑒定一般是交通事故發生3個月后去做,精神鑒定一般是6個月后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鑒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鑒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2、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求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3、不管是公安機關交通部門的傷殘鑒定委托書還是起訴后向法院申請鑒定,傷殘鑒定最好還是委托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帶著去做。原因是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對傷殘鑒定的標準掌握的比較好,看到相關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斷出傷殘級別,防止有的保險公司和鑒定機構勾結,將當事人的傷殘鑒定做低;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去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鑒定機構的鑒定人知道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的專業知識水平,鑒定結論相對就會客觀公正。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保險公司承擔嗎?
鑒定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保險公司不理賠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