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程序及所需材料。房產證是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的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房產證辦理程序包括買賣過戶登記和產權登記。買賣雙方需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前往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然后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產權登記申請。經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只能發放給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共有情況下可發放共有權證。房產證內容應與登記簿一致。
法律分析
申報材料:
1、房屋權屬驗(換)證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抵押的,需同時提交房屋他項權證);
3、房屋所有權證配圖(由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測繪提供);
4、婚姻狀況證明;
5、產權人及配偶的身份證件(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6、登記機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房產證辦理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結語
申報材料齊全,辦理房產證需遵循一定程序。房產證作為房屋所有權的書面證明,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據此發放一個房產證。買賣雙方在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后,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經審查驗證后,買方可獲得房地產權證。辦理過程需注意合規,確保權屬清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四條 國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扶持發展居民住宅建設,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