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用,按實際費用計算;
2、誤工費,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計算,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相同,近一年類似行業收入水平相同;
3、住院伙食補貼,按照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貼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治療期間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
5、護理費,聘請護理人員的,按當地護理人員實際工資計算,家庭護理人員按誤工費計算標準計算;
6、殘疾賠償金,根據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殘疾等級計算;
7、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根據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