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致流程如下所示:一、女職工懷孕后,持戶口簿到街道辦事處所在計生部門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懷孕三個月時,持《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青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到婦幼保健醫院,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同時報銷157元檢查費;三、4-10個月時,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任選一家作為中、晚期妊娠檢查的定點醫院,生產前在該定點醫院持《孕產婦保健手冊》報銷社保范圍內375元檢查費用。
法律依據:《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三條 女職工生育按照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生育津貼的計發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肚鄭u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一條 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絕育術后的復通手術以及實施上述手術引發的并發癥等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