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需要15至30個日。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需要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房產證至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頒發不動產權證。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更換流程如下:
1、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需要攜帶原件驗證,留復印件辦理;
3、不動產權屬證書,需要攜帶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契稅憑證和增值稅等完稅證明,需攜帶原件;
5、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包括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材料;
6、不動產測繪資料,包括宗地圖、房屋測繪報告、房屋平面圖、樓層分層分戶圖等有關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的證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提供土地出讓相關資料及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此外,還有其他必要材料。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風險:
1、無法抵押: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從簽約到過戶的時間較長,如果購房者在簽了買賣合同,付了定金或房款之后遇到緊急用錢的情況,這套房子是無法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的。
2、不能得到補償: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一旦遭遇拆遷,購房者會因沒有房產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3、房子被房主一房二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產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非常多,由于房子沒有房產證明,如果碰到那種負債累累的業主,有可能同時和買家簽訂合同,收取定金或者首付,糾紛難免。
4、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
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按照規定,沒有產權證,公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繼承人和受贈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