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給工資,勞動者可協商要求支付;如單位拒絕,可投訴、調解或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單位未支付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支付并加付賠償金?!秳趧臃ā返?7條規定勞動爭議可調解、仲裁、訴訟或協商解決。
法律分析
單位在試用期不給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來與其協商,請求其及時支付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的,則勞動者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可以其申請調解或者提起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拓展延伸
試用期結束前不發工資,是否違法?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期間雇主應當支付試用期工資。試用期結束前不發放工資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的規定,試用期工資應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試用期是雇主與員工相互了解、考察和適應的階段,員工在此期間同樣需要維持正常的生活開銷。因此,試用期結束前不支付工資可能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果雇主拒不支付試用期工資,員工可以通過與雇主協商、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員工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動監察部門,以便獲得更具體的法律建議和支持。
結語
試用期期間單位不支付工資,勞動者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單位協商要求及時支付工資。若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可向所在地勞動局投訴、申請調解或提起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應被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經濟補償。若勞動報酬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應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者,應按應付金額的50%至100%加付賠償金。根據《勞動法》第77條,勞動爭議可通過調解、仲裁、訴訟或協商解決。建議員工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動監察部門以獲取具體法律建議和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