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是離職原因所導致的,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那么想要去看醫生時,這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到醫保待遇的,不過里面的余額還是可以使用的。以后要是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可以讓單位繼續繳納社保,或自己自己繳納,那時才能解開封存正常使用。第二是因為工作原因需要轉移社保地,了解到這種情況后,沒想到社保不僅不能使用,連社保賬戶里的余額也被封存了,更不用說享受醫保待遇了,那么只能在辦理好社保轉移地之后才能正常使用。第三是社保卡意外丟失,這需要重新申請新卡之后才能重新使用。還有就是在掛失期間又找到舊的社保卡,那么要去解除才能重新使用。以后大家遇到這幾種現象不要慌張,只要找到原因并且重新激活就不會影響到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