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出租的是個人的非住宅房屋:(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單位稅額征收。2、如果是出租的個人住宅性房屋:(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