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無證行醫刑法上稱: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包括以下五種情形:
無證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可以去申請注銷或者到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注冊主管部門辦理退職備案。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個人或者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注冊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注冊:(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二)受刑事處罰的;(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四)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經培訓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六)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七)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執業的;(八)出借、出租、抵押、轉讓、涂改《醫師執業證書》的;(九)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十)本人主動申請的;(十一)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注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一)調離、退休、退職;(二)被辭退、開除;(三)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上述備案滿2年且未繼續執業的予以注銷。
離職失業證明開具需要去當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當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尚未就業證明等材料進行辦理,失業證開具之后的有效期是一年時間。
一、離職失業證明怎么開
離職失業證明開具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目前尚未就業的證明、本人免冠兩寸彩色照兩張及規定的其他資料咨詢辦理。
二、失業證明的作用是什么
失業證明的作用如下:
1.失業證是領取失業保險的合法證明,失業人員可憑失業證到戶口所在街道或人事關系所在地辦理失業救濟金失業
2.失業人員可以以失業證作為憑證,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
3.失業人員憑失業證可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4.失業人員可憑失業證可以辦理小額無息貸款,利息由國家來補貼。
三、失業證有效期多長時間
失業證在一年內有效。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