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證到期了續期只要準備好居住證(滿11個月且不超過13個月)及本人身份證,就可以到屬在地全市范圍內的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無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證遺失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