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簽不需要寫辭職報告。合同到期屬于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此時,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勞動者所任的職務自動罷免,故無需寫辭職報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到期不續簽時,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工資,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并在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要賠錢嗎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要賠錢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可以領失業金和補償金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續簽有失業金,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其他條件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就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哪些情況下表示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續簽合同是否要提前通知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第五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