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雖然證件過期了,只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自簽字時成立并生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對于合同內容沒有異議,是各自真實的意思表示,一般在雙方簽字蓋章時就已經生效,如果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才生效的話,要先辦理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但租賃合同不在其中,租賃合同簽訂之后,如果不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并非不生效。房屋買賣合同則需要網簽備案才能辦理其他手續,雖然不是生效要件,但卻是履行交易的必備條件,所以生效與否與能否繼續履行時兩碼事,如果不登記影響到后續履行,即便生效了還是要去登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